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调查问卷
对于您的支持和参与致以衷心的感谢!!!
请填写您所在的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安徽省
江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浙江省
山东省
重庆市
福建省
贵州省
西藏自治区
四川省
云南省
黑龙江省
辽宁省
河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湖北省
广东省
甘肃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陕西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山西省
省(直辖市、自治区)
地级市
县(市、区)
参加调查人数:
35049
填
写
者
基
本
情
况
1、您所属单位的性质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其他政府机构或行政管理部门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房地产开发公司
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
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等评估机构
房地产行业协会
其他
2、所属行政单位的行政层级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乡镇
3、您的单位如果不是行政单位,则执业范围是
全国
本省
本市
基
准
地
价
信
息
社
会
化
情
况
4、您所在城市(镇)是否有基准地价
有
没有
不清楚
5、您所在城市(镇)的现行基准地价什么时期颁布的?
2000年底之前
2001—2002
2003---2004
2005
不清楚
6、您所在城市(城镇)的现行基准地价标准是以何种形式向社会公布的?
可多选
通过电视公布
通过广播公布
通过报纸公布
通过网络公布
未向社会公开发布
不清楚
7、您所在城市(镇)的现行基准地价体系中的修正系数表是否向社会公布?
与基准地价标准一同向社会公布
仅在小范围内公布
只有土地部门和参与测算基准地价的部门掌握,其他部门无正当渠道获得具体数字
只有土地部门和参与测算基准地价的部门掌握,其他部门可通过购买方式获得
未制定修正体系
基
准
地
价
测
算
与
更
新
情
况
8、目前基准地价实际更新过程中,主要采取何种方法
重新从定级开始进行测算
利用部分样点的市场价格调整
利用地价指数等市场指标进行调整
9、您所在城市(镇)的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大约需多长时间完成
小于等于三个月
半年左右
一年左右
一年半左右
两年左右
10、您认为您所在城市(镇)的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应该需多长时间完成
小于等于三个月
半年左右
一年左右
一年半左右
两年左右
11、您所在城市(镇)的基准地价更新频率如何
小于半年更新一次
一年更新一次
二年更新一次
三年更新一次
不定
12、您认为您所在城市(镇)的基准地价更新频率应以多少最为适宜
小于半年即应更新一次
一年更新一次
二年更新一次
三年更新一次
不定
13、您所在城市(镇)
商业
基准地价以何种形式表现(
可多选
)
级别基准地价
区片价
商业路线价
网格点基准地价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14、您所在城市(镇)
居住
基准地价以何种形式表现(
可多选
)
级别基准地价
区片价
网格点基准地价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15、您所在城市(镇)
工业
基准地价以何种形式表现(
可多选
)
级别基准地价
区片价
网格点基准地价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16、您认为基准地价应采取何种表达方式更为有效(
可多选
)
级别基准地价
区片价
路线价
网格点基准地价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
17、您认为城镇基准地价体系中,除商业、居住、工业三大类别的基准地价外,还需增加哪类用途的基准地价?(
可多选
)
办公、写字楼用地
别墅用地
公益设施用地
目前尚不需增加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18、您认为,当前基准地价评估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有哪些?
可多选
真实市场交易资料难以取得
相关部门的资料难以取得
规定的评估原理或方法中存在错误
缺少实用性强的测算软件
政府部门对价格水平的人为干涉严重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基
准
地
价
应
用
情
况
19、您认为,在房地产或土地评估中,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否是一个较为实用(或常用)的评估方法?
是
否
20、您认为,在房地产或土地评估中,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常用于哪种评估类型?(
可多选
)
出让底价
转让底价
抵押
国有企业改制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21、您认为在房地产或土地评估中,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常用于哪种类型的房地产(或土地)的评估?(
可多选
)
商业
居住
工业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22、您认为下列哪些群体关注城镇基准地价水平?请按关注程度顺序填写(从上至下为:第一关注群体、第二关注群体..............)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市(县)政府
税务部门
物价管理部门
房地产商
房地产估价机构
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
拟购房者
其他社会公众
上移
下移
23、您认为您所在城市(城镇)的现行基准地价水平的市场代表性如何
完全能够反映目前市场地价水平
基本符合目前市场地价水平,总体偏离程度小于30%
已不能客观反映当前的市场地价水平
只是政府掌控的一种价格指标标准,从来就不能客观反映同期的市场地价水平
24、您所在城市(城镇)的现行基准地价已经应用于哪些方面?(
可多选
)
政府宏观了解地价水平和土地资产总量
制定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底价
制定土地协议出让的最低价
制定拆迁补偿费用
确定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地价标准
作为宏观经济指标体系中的一项指标
房地产税收
引导和调节商品房价格
引导房地产开发投资方向
没有落实到任何具体应用领域
25、您认为基准地价应该在下列哪些方面发挥作用?(
可多选
)
政府宏观了解地价水平和土地资产总量
制定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底价
制定土地协议出让的最低价
制定拆迁补偿费用
确定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地价标准
作为宏观经济指标体系中的一项指标
房地产税收
调节商品房价格
引导房地产开发投资方向
其它:(请在下面填写具体内容)
26、您对您所在城市(城镇)的现行基准地价,在制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如何评价?
发挥了刚性约束作用
起到一定调控作用
有政策规定,起参考作用
没有发挥作用
基
准
地
价
体
系
构
建
27、您认为,从满足政府管理的角度,是否有必要把区片价纳入基准地价体系?
非常有必要
目前不需要
无所谓
28、您认为,从满足政府管理的角度,是否有必要在基准地价基础上建立标定地价?
注:根据国家标准中的定义,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
非常有必要
目前不需要
无所谓
29、您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从管理角度看,我国现行基准地价制度应如何发展?(
可多选
)
针对不同的目的建立不同层次的基准地价,并形成体系
强化基准地价的政策作用,淡化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依据的技术作用
简化测算技术,缩短更新周期
在以价定级的基础上更新基准
扩大基准地价公布面